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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早恋 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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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初级中学里,不少学生聚集在布告板前,望着刚贴出来的一张布告,小声地议论着。 "张珍珍记大过了,啧,啧!" "交交朋友嘛,有什么了不得,要这么小题大作?" "老师说她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呢!" "我真不明白,她前两年都被评为'三好学生',怎么一下子变得品质恶劣、道德败坏了?"

  这是一个初中女生因为"谈恋爱"而受处分的状况以及学生们的一些议论。这种状况在目前一些中学里时有发生,老师和家长一般都把这种行为看成是坏事,不学好,思想落后,父母亲对孩子实行打骂,甚至把孩子赶出家门;学校严厉处分孩子,甚至开除出校。这种看法和做法对不对呢?不对,很不对。这样做会引起十分严重的后果,这是每个教师和家长必须认识的。

  性首先是人类的一种自然需要、一种本能,人到了青春发育期以后,自然地会对异性发生兴趣,会产生恋爱、婚姻和性的需求,任何力量也是阻挡不住的。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由于物质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高,由于文化传播事业的发达,全世界都有一种青少年青春发育期提前的现象。我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女孩的月经初潮和男孩的首次遗精的平均年龄比半个世纪以前要提前一年半至两年。生理成熟期提前了,对异性需求的出现当然也会提前。


 

  早恋并不是什么邪恶的事,决不能把早恋和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划等号。历史上有许多名人都是早恋的。普希金给异性写情书、歌德开始被异性弄得神魂颠倒的时候也只有十四、五岁。马克思十八岁和燕妮订婚,他们谈恋爱当然更早,聂耳在中学时代就谈恋爱了。《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个人闹"三角恋爱"时也只有十四、五岁。这难道都是"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吗?

  当然,这样说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提倡早恋,也不意味着应该从这方面效仿名人,因为时代和社会的条件是不同的。前面说过,性首先是人类的一种自然需要,它有自然属性,更有社会属性。这是因为人是社会化的动物,人类性行为不能不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所以社会对性行为不能不施加控制。

  青少年在十几岁的时候就产生了性需要,但在这个时候社会要求他们集中精力长知识、长身体,不要为恋爱分散精力。由于不少青少年存在着生理成熟程度和心理成熟程度的矛盾,在心理上往往很幼稚,还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还不知道应该怎样掌握分寸、控制自己,所以过早地恋爱往往没有好结果。这对个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发展都不利。因此社会必须引导孩子们集中精力于学习进步,不要过早地恋爱,不要在春天浪费自己的夏天,不要在果实还远远没有成熟的时候急于把果子摘下来。


编辑: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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