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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流产史的准妈妈:孕期性生活避开这些“雷区”
日期:2025年11月04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对于有过流产史的准妈妈来说,孕期性生活需格外谨慎,不仅要避免腹部压迫,还需警惕其他可能威胁母婴安全的因素。以下是必须注意的几点:

  1. 禁忌时间段

  孕早期(前3个月) :若曾有早期流产史(孕12周前),此阶段应禁止性生活。胚胎着床尚不稳定,性刺激可能引发子宫收缩,增加流产风险。

  孕晚期(后3个月) :若有晚期流产史(孕12周后),此时子宫敏感,性生活可能诱发早产、胎膜早破或感染,需严格避免。

  2. 避免过度刺激

  孕中期 (相对安全期)可适度进行,但需控制频率(每周不超过1次),动作轻柔,避免深入或剧烈摩擦。

  慎用润滑剂 :含香精、防腐剂的产品可能刺激阴道,建议选择医用级水溶性润滑剂,并提前咨询医生。

  3. 重视产检评估

  恢复性生活前,必须确认胚胎发育正常且子宫无异常(如胎盘低置、宫颈机能不全)。若检查发现胎盘覆盖宫颈口或宫颈短缩,即使孕中期也应禁止性生活。

  4. 避免情绪紧张

  心理压力会触发应激激素分泌,增加子宫收缩风险。准爸爸应耐心沟通,消除准妈妈的恐惧感,待情绪放松后再考虑。

  总结 :安全为先,严格遵循医嘱,确保母婴健康。



编辑:王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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