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知名母婴门户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育婴中国 > 孕前>> 孕前准备 > 正文内容

孕前须知:怀孕的基本征兆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有的女性怀孕的时候反应比较强烈,有的则没有什么明显的症状,于是就忽略了。为了及时发现自己怀孕了,掌握一些怀孕的基本征兆还是有作用的。

  停经

  每位女性都记得自己月经来临的日子,所以用月经判断是否怀孕是最方便的。停经是怀孕后出现最早也是最重要的“信号”,凡是月经周期一向正常的已婚育龄妇女,如果月经过期超过10天以上,就应考虑到有怀孕的可能,如果停经超过2周以上就需要到医院检查原因。

  早孕反应

  多数妇女怀孕6周以后可出现头晕、乏力、嗜睡、唾液分泌增多、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现象,呕吐多在清晨或空腹时发生。

  有些孕妇特别喜好吃酸性和生冷食物。上述这些现象称为早孕反应,多在怀孕后12周左右自行消失。少数人的早孕反应比较严重,持续时间也较长。

  排尿次数增多

  怀孕8周以后,可能有排尿次数增多的现象,这是由于子宫增大后压迫和刺激膀胱引起的。怀孕12周以后,子宫超出盆腔,膀胱不再受压迫和刺激,尿频症状自行缓解。

  乳房发生变化

  怀孕后,在雌激素和孕激素的共同刺激下,于第8周起,乳房逐渐长大,*和乳晕部颜色加深,*周围有深褐色结节等现象,12周以后还会有少许清水样乳汁分泌。

  基础体温的变化

  经常测量基础体温的妇女可以由体温的变化知道早期怀孕。妇女正常的基础体温呈双向曲线,即排卵前较低,排卵后升高,如月经到期未来潮,体温升高后不再下降,并保持在18天以上,这时表示已经怀孕。


编辑:王晓芳
热门文章
更多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