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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B超检查都“正常”,生下宝宝无“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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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家长状告当事医院,却发现操作检查的是护士

  时隔4年,法院的再次开庭审理,终于让杨学陆夫妇俩看到了一线曙光。

  4年前的11月6日,对初为人父的杨学陆来说,是一个高兴而又伤心的日子,喜的是在这一天他做了父亲,悲的是刚出生的儿子没有右手。

  令杨学陆费解的是,妻子怀孕期间曾在硚口区宝善医院(现六角亭街卫生服务中心)先后做了四次B超,均被告知正常,但更让他意外的是,当初为妻子做B超检查的是该院的一名护士。

  孕检:四次B超都正常

  在汉口顺道街有家不足10平米的装饰材料商行,杨学陆将该店以儿子名字命名。

  上幼儿园的小志诚因感冒在家休息,见到记者时很乖巧地问好。滑板车、溜冰鞋,聪明的他样样拿手。记者注意到,每当小志诚的右手从袖子中露出时,他总是习惯性地将无掌的右肢伸进衣袖。

  “当时没法接受这个现实。”4年前,欣喜若狂的杨学陆守在手术室门口,看到哇哇大哭的儿子没有右手掌,初为人父的他几近崩溃。

  担心虚弱的妻子无法接受,杨学陆瞒着妻子独自照顾儿子:开始学着喂奶、换尿布,还要提防妻子随时将裹在儿子身上的棉袄解开。直至15天后,妻子出院时才知道实情。

  当翻看当年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单时,杨学陆发现,妻子怀孕三四个月起,先后在硚口区宝善医院进行过四次B超检查,每次均被告知“胎儿正常”。记者看到,其中一份报告单还特别手写有胎儿“双侧附件正常”,下方署名的检查医生为“陈红艳”。

  “检查医生”是名护士

  当杨学陆就此事找到医院时,医院以“B超检查看不出来”为由,拒绝对孩子的残疾负责。无奈之下,杨学陆于2007年将医院告上法庭,但开庭之后,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当初做B超的是该院的一名护士。

  一边忙于生意,一边为儿子维权,几年来,杨学陆几乎跑遍了所有的相关部门,但事情并未有所进展。他最大的心愿是能给儿子移植右手,“如果可能,我可以将我的手掌给他” 。

  为了配合法院的审理,杨学陆带着孩子做了一系列的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六级,“孩子的假肢费用医院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经过鉴定,志诚的假肢终身使用费用约37万元,但未被医院采纳。

  最让杨学陆担忧的是,儿子杨志诚今年已经4岁了,他也慢慢开始意识到自己与其他孩子的不同。每逢周末,杨学陆会将儿子带到公园等人流较多的地方,“见怪不怪,让儿子适应”。

  困难重重,但杨学陆从未放弃。儿子降生前,夫妇俩还是一无所有,但如今也是有车有房一族,“是儿子令我更坚强,更勤奋”。

  上幼儿园的小志诚告诉记者,同班的小朋友有时会问他右手为什么长得和别人不一样,而他微笑着说:“爸爸说我的手很快就可以长出来”。

  律师:医院应担责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杨学陆再次来到六角亭街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但对记者的采访要求,该院一马姓院长一口回绝,“我不接受采访,这个事情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

  当时给杨先生妻子做检查的是护士还是医生?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马院长才委婉表示,“针对没有医师资格证的,如果进行了相关培训有这样的技术,可以进行B超检查的操作。”马院长称,这个证明已经给了法院。

  “你车开得再好,没有驾照可不可以?”杨学陆现场提出了个恰如其当的比喻,马院长并未回应。对于医院的态度,杨学陆一脸平静,因为他也记不清多少次这样失望而归。

  那么胎儿在B超中到底能否看出有残疾?记者咨询了多名相关专科医生,答复均为肯定。

  据了解,该案12月15日在硚口区法院再次开庭后,法院让双方进行协商。

  杨学陆的代理律师、湖北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小峰说:“相关文件明确表示,护士不具备操作B超检查的资格,必须由持有医师职业资格证的医生操作。”

  杨小峰认为,小孩的残疾原因并不是医院所致,但残疾小孩出生医院有责任,由此多增加的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来承担,“对方属于非法行医,我们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杨小峰信心十足。


编辑:王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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