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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孕妇还不能接种甲流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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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23日发布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就疫苗的使用、预防接种的实施等给予了明确规定。指导意见详细规定了免疫程序、接种人群与地区、接种疫苗的时间以及疫苗接种反应。现阶段我国生产的甲流疫苗全部由国家统一订购、收储,今年10月底前国家将完成2600万剂甲流疫苗收储。

  同时争取完成1亿剂疫苗的订购收储。

  3岁以上为疫苗适用人群

  指导意见指出,3岁以上为疫苗适用人群。优先考虑的重点人群为: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学生及教师、慢性病患者等。卫生部将根据国内外孕妇人群临床实验进展,适时提出其疫苗使用意见。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孕妇感染甲型H1N1流感容易造成病死,所以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疾控中心都将孕妇列为高度优先的重点接种人群,但我国目前尚未将孕妇列为接种对象,这主要是因为目前缺乏孕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临床试验资料,孕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风险性不确定。

  对于哺乳期妇女,目前尚无人类接种此疫苗后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研究数据,因此,对哺乳期妇女的接种,也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再作决定。

  在无禁忌症的对象知情同意后方可接种疫苗;接种时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为防止发生群体性癔症,实施群体性接种时,应合理安排,避免多个受种者在同一地点同时接种。

  禁忌人群也含对鸡蛋等过敏者

  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禁用人群还包括,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年龄小于3岁者以及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

  对于有基础性慢性疾病的患者是否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权衡利弊。一方面,有明显基础性疾病患者,特别是有呼吸道和心脑血管性疾病等慢性病的个体,在患甲型H1N1流感后,会加重原有基础性疾病,应作为甲型H1N1重点接种对象;另一方面,对这些具有基础性疾病的个体,如患有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则不宜接种疫苗。

  尚未发现罕见不良反应

  疫苗接种后局部不良反应主要是疼痛、红肿和硬结,一般持续1至2天,还有发热等全身性不良反应,部分人在接种后12小时以内持续发热1至2天,此外,也会有过敏反应发生。

  截至目前,有1.3万名志愿者参与的临床试验表明,国产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保护效果良好,尚未发现罕见不良反应

  在覆盖各个年龄段的志愿者中, 疫苗的保护效果很好,血清的保护效果平均在85%以上。

  季节性流感疫苗的保护期大约为一年以内,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保护期仍需进行观察。截至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保护时间还在检测中。

  专家:甲流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应间隔14天

  应对甲流联防联控机制专家委员会疫苗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赵铠指出,甲流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至少间隔14天,以保证两种疫苗都能产生较好的保护效果。

  接种甲流疫苗对其他流感没有预防作用,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对甲流也没用预防作用。

  世卫组织与美国免疫咨询委员会认为,甲型H1N1流感疫苗与季节性流感疫苗可以同时接种,接种要在不同部位。如果需要接种两种疫苗,最好间隔14天。

  我国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只需接种一针,接种部位是上臂外侧三角肌。


编辑:王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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