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上,孕妇在怀孕期间是不宜有性生活的,但是,实际上,很少夫妻能真正在孕期间停止性生活。如果控制得宜,应该不会产生问题。而从‘妊娠期不用避孕’的观点来看,夫妻之间的性生活这时应该更能享受解放的快感,提高性的享受及愉悦。
专家建议夫妇可以利用这个时期,加深两人感情的基础,也对胎教有正面的意义。
性心理的变化
事实上,孕妇在怀孕期间的性欲会大大减弱,特别是在怀孕的前3、4个月之内,对任何性接触都表现出冷淡和强烈的反感,会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为心理因素所引起:
1、 怕伤害到胎儿
孕妇害怕与丈夫有性生活而伤害肚子里的胎儿,因而努力克制自己的性兴奋。国泰医院妇产科医师林慧雯表示,孕妇多半都会担心性生活影响到小baby的发展,因此,性欲会降低。树德大学性学研究所教授林燕卿也指出,一般中国女人在当母亲之后,会产生保护者的心态,要保护baby,就会自然拒绝先生的要求。当孕妇避免性生活的动机或‘苦衷’不为丈夫所理解,她便可能渐渐地淡化性欲。
2、 担心暴露形体
孕期的女人害怕自己愈来愈胖的形体无法引起丈夫的性趣,也害怕丈夫不喜欢自己的形体,使她们没有办法轻松自如地投入性生活。久而久之,便会压抑自己的性欲,对实际的性生活表现出疏远或淡漠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