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学科学的要求来看,临床上对剖宫产有着严格的规定,比如,产妇年龄在35岁以上,身高150厘米以下,胎儿的头过大而产妇盆腔太小或产道狭窄,造成产妇无法自然分娩,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胎儿宫内紧急,等等,符合这些临床指征才可以考虑采取剖宫产取胎。
同时,应该指出的是,剖宫产只能是一种应急措施,它对解决难产、保全胎儿和孕妇的生命是有效的。但其安全性也只是相对而言,对孕妇产后的身体健康,会带来弊端;因此,对剖宫产手术的选择,无论是医生还是孕妇本人及其家属,都必须慎重,不可随意。
剖腹产手术适用于孕妇不能经阴道分娩,或阴道分娩危及孕妇或胎儿的安全时。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医生及患者就应该考虑进行剖腹产手术,以确保母子安全:
(一) 危及胎儿:
1、血氧含量降低;
2、心率过低或过高;
3、子宫异常:子宫过小、疤痕子宫或子宫畸形;
4、多胎妊娠;
5、子宫颈异常:宫颈口过松;孕妇患活动期生殖器疱疹感染;
6、胎盘及脐带异常:前置胎盘;胎盘早剥;
7、发育异常
(二) 危及孕妇:
1、头盆不称:胎儿头过大,不能通过骨盆;
2、产程过长;
3、胎位不正:臀位;横位;
4、高龄产妇(年龄大于40岁);
5、孕妇处于危急状态(妊娠毒血症,先兆子痫,子痫,高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