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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是否患“保护强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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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不要做孩子的法官来接受他的诉状,然后做孩子的“保护神”去摆平孩子的麻烦,并随时充当孩子的贴身翻译,去帮助我们挚爱的宝贝呢?我们当然应该体谅、帮助和保护孩子,但是我们也应该想到我们最终是要培养孩子的自主解决问题、适应环境的能力。事实上,孩子并非什么都能做,也不是没有自己办法,更多的是,他们只要跟大人说一声就行了,根本没有必要去思考和尝试。我们应该像教孩子学自行车一样,试着把手放开,让他自己上路,摇摇晃晃没关系,摔两跤也没关系。例如:

  孩子:小岗今天又拧我的脸了!

  妈妈:你打算怎么办?

  孩子:我不知道。

  妈妈:那你就现在想想。

  孩子:我想不出来。

  妈妈:这样的事还会再发生,妈妈不会总在,你希望他一直拧你的脸吗?

  孩子:不!

  妈妈:那你怎么办?

  这个时候,孩子会开始自己想办法,我们只要伺机参谋就可以了。

  一个冬天的清晨,一位妈妈带着孩子买完菜回家,孩子想要帮妈妈拎一点,妈妈说:“宝宝不拎,妈妈拎,不然宝宝手会冷。”孩子反问妈妈:“你拎,你的手就不冷吗?”

  这个时候,肯定有妈妈富有“牺牲精神”、满怀“爱心”地说:“妈妈不冷。”显然,这样的做法会让人温暖和感动,然而,它是有益的吗?你说你的手不冷,幼小的孩子就会天真地认为大人的手或许和自己不一样,真的不冷,接着就不再想这件事,然后慢慢形成习惯。等到孩子八九岁的时候,你再想让他帮你拎菜,他会说:“我手冷!”如果你生气了,非要他拎,他会很不高兴,认为你是在压制他。

  幼小的孩子当然需要我们的照顾和爱护,但这是有界限的。在这个界限之外,我们应该像要求自己那样要求孩子,比如,能做的事情自己做,并为之负责;不能走累了就让大人抱;不能自己玩完了玩具让别人收拾;不能无故获得“优待”……简而言之,除了孩子不能做到、不能理解和承担的,都应该让孩子做到、理解和承担。


编辑:王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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