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咨询不宜生育暂缓生育 高龄产妇心脏病糖尿病色盲
哪些情况需作优生遗传咨询
◎ 以往有习惯性流产、死胎、死产等不良生育史。
◎ 本人或近亲中有遗传病的或与患遗传病的病人结婚者。
◎ 生过畸形儿或痴呆儿。
◎ 本人及子女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应询问是否患的是遗传病。
◎ 妇女怀孕后,患过病毒性疾病,服过可能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
在上述情况下,仍渴望孕育健康胎儿的夫妇,应与医生作详细探讨,并于怀孕15--18周(约4个月)时施行羊膜穿刺术,确定胎儿会不会发生遗传疾病。一旦查出胎儿有先天性遗传病,出生后无法存活或矫治者,应立即施行人工流产,中止妊娠。 [回页首]
不宜生育
在男女双方的近亲中都患有同一类遗传性疾病,如先天性聋哑、全身性白化病、精神分裂症、克汀病等,男女双方虽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如怀孕将不能保障生下一个健康的孩子。
暂缓生育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生育:
◎ 女方有心、肝、肾、肺等慢性病,尤其在这些器官的功能不正常时不宜受孕。
◎ 一方患有急性传染病时不宜受孕。患有急性病毒性感染,如流感、风疹、传染性肝炎、病毒性脑炎等,易造成胎儿畸形。因此,在治愈后方可受孕。
◎ 梅毒、淋病等性病未治愈时,应暂缓怀孕,积极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待性病治愈后再考虑怀孕。 4、女方长期服用某种药物时不宜受孕。受孕前找妇产科医生咨询,确认所服药物对胚胎无害才能受孕,或者停药一段时间后再怀孕。
高龄产妇
30岁以上才开始生产的女性称为高龄产妇。
高龄产妇时常有以下几种不利情况出现:
◎ 死产率高
◎ 夭折率高--婴儿出生未一星期而夭折的称为早期夭折。
◎ 早产率高
◎ 先天性异常的发生率高
根据母子卫生实态调查报告,20余岁和30岁孕妇所产婴儿先天性异常(兔唇、口盖裂、先天性心脏畸形、蒙古症等)的发生率平均为2.0%,而40余岁则为7.0%。同时,根据身体残障者时态调查报告,残障儿93800人的生母,平均生产年龄为29.1岁,而一般婴儿的母亲平均生产年龄为27.6岁。
基于以上原因,高龄产妇必须加强围产期保健。
心脏病
患有心脏病的孕妇最大的危险性在于心力衰竭,此时心脏无法正常地工作,对母体及胎儿会造成伤害。育龄妇女无论患有哪一种心脏病,在决定怀孕或者已发现怀孕,都应立即到医院找产科医生和内科医生进行检查,以确定心脏功能情况,分析是否能够经受妊娠和分娩所增加的负担。
如病情不允许,则坚决不能怀孕,如已经怀孕,应做人工流产术;如病情许可,则可继续怀孕,但应注意心力衰竭的发生,定期找医生检查和治疗。患有心脏病的女性千万不能因为求子心切,不顾自己的心脏情况,不去医院检查,不听从医生劝阻,自作主张怀孕,而且不到医院分娩,以致造成严重后果。
心脏病孕妇尤应注意之处:
◎ 怀孕期间应有充分的休息:每天至少有10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中午最少也要休息半个小时以上。心脏功能欠佳者,一般日常工作后会引起不适时,应酌量延长休息时间。
◎ 要避免或及时治疗贫血:因心脏病孕妇有了贫血,更会加重心脏的负担,造成恶性循环,易发生心力衰竭,故必须治疗贫血。
◎ 防止感染:任何感染,包括牙龈化脓、上呼吸道感染,都应尽早治疗,以减少细菌性心内膜炎。
◎ 小心使用洋地黄制剂:一般不使用,除非是孕妇发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有心房颤动时。
◎ 小心使用抗凝剂:孕妇曾做过人工瓣膜移植手术者,须使用抗凝剂时,要多加注意。
◎ 必须做瓣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