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么时候交合受孕更好这个话题,我国古代有很多文章加以叙述。其中《千金要方》中就有这样一段描述,“凡欲要儿子生,吉良日交会之,日常避丙丁(丙丁:天干属火的日子)及弦望、晦朔(弦望、晦朔:农历每月的十五日或十六日、十七日,地球运行在太阳和月球之间为弦望。每月初一,月球运行于太阳和地球之间,地球上看不到月光,晚上晦暗,因称晦朔。)、大风、大雾、大寒、大暑、雷电、霹虏、天地昏冥、日月无光、虹霓地动、日月薄蚀。此时受胎,非上百倍损于父母。生子或喑哑、聋聩、顽愚、癫狂、挛跛、盲眇(眇:原指一只眼失明,后来也指两只眼失明。),多病短寿,不孝不仁。又应避日月、火光、星辰之下,神庙佛寺之中,并灶厕之侧,冢墓尸柩之傍,皆悉不可。夫交会如法,则有福德大智善人降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调顺,所作和合,家道日隆,祥瑞竞集。若不如法,则有薄福愚痴恶人来托胎中,则令父母性行凶险,所作不成,家道日否(否:六十四卦之名、与泰相对。否是坏之意。),殃咎屡至。虽生成长,家道灭亡。夫祸福之验,有如影响,此乃必然之理,何不再思之。”
这段文字在后世许多医书多有转载。其中的某些说法带有明显的迷信色彩,如说交会得法,则有福德大善人降托胎中。交会不得法,则有薄福愚痴恶人降托胎中等,是不足信的。
但除去其迷信的外衣,可以看到其科学的内涵,即夫妻交会时要注意当时的环境、气候。不良的环境、气候可使父母性功能、性器官或神经系统产生疾病,还可对胎儿的形成、发育产生不良影响。这说明交会得法有利于优生,而交会不得法则不利于优生。说男女交合应避丙丁日,是从八卦属火推理而来,不足为信,百交合避大寒、大暑、雷电、霹雳、神庙圃厕之傍等,却都是很有道理。因为夫妻在严寒酷暑或在惊恐不安时交合,不但易造成心身疾病,而且不利于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