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幼儿,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时间观念,如“早上”是吃早饭的时候,“晚上”是妈妈下班以后的时候。但还不能掌握一些具有相对意义的时间观念,如“昨天”、“今天”、“明天”。4~5岁的幼儿可以较好地运用“早晨”、“晚上”等词汇,正确辨别“昨天”、“今天”、“明天”。但是对于距离当前较近的“前天”、“后天”、“大前天”、“大后天”难于掌握。
5~6岁的幼儿,基本上具有上述时间概念,并初步会在生活中运用。但是尚不理解更小或更大的时间单位,要他们准确地估计几分钟、几小时或几个月、几年比判断“明天”和“昨天”困难得多。如一个5、6岁的孩子,看到邻居家的小姐姐、小哥哥背了书包上学去了,常会焦急地问妈妈:“我再过几天能上学?”妈妈说:“明年就能去了。”过几天他又问:“我可以上学了吗?”显然,他对“明年”要过多少时间还不理解,估计上误差很大,许多研究者一致认为,学前儿童的时间知觉发展水平比较低,既不准确,也不稳定。原因是时间比空间更抽象,没有具体形象作为知觉的支柱。
幼儿是怎样理解周围事物的?
理解一般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直接的理解和间接的理解。前者是不需要经过间接的思考过程就能立刻实现的理解,是一种初步的混沌而不精确的理解;后者是经过思考,逐步达到分化、精确的理解。
幼儿阶段由于经验贫乏、智力水平低等的限制,只能达到直接的理解水平。到后期才刚刚开始具备间接的理解能力。直接的理解常和知觉过程融和在一起,是已经感知过的事物遗留表象的再现或再组织。幼儿阶段对事物的理解表现出如下发展趋势:
(1)从对个别事物的初步理解,发展到对事物关系的理解;
(2)从主要依靠具体事物的形象或具体动作理解(如讲坐汽车就是“叭叭呜”)到开始主要依靠词来说明;
(3)从对事物的比较简单的、表面的理解,发展到对事物的多方面的深刻的理解;
(4)从开始由情感与理解的密切联系,发展到比较客观的理解。